男女主角分手五年,女主角對男主角依然舊情難忘,誰知五年後兩人再次相遇,男主角指定女主角替她設計結婚新屋,接下來故事採用倒敘的方式,娓娓說出男女主角的那段過去,為何當初差點結婚的兩人,最終以分手收場。
過去就是一段富家女愛上窮小子的故事,浪漫純真多情的女主角,奮發向上的男主角,因為對彼此都有好感,自然而然的兩人就在一起了,說實話這邊的話我是覺得就還好,一段甜蜜的戀愛,男女主角都很優質,會再一起好像也是理所當然,所以這邊就被我跳過略過的讀了過去,就在快速翻閱的過程中,當年的分手的謎底終於解開了,原來是上一代恩怨的影響,男主角顧慮母親的感受,只能忍痛放手。
而故事後半,就是男女主角分手五年後的再次相遇,女主角依然癡心一片,男主角依然千方百計想讓女主角徹底忘了他去尋找自己的幸福。照理來說這種想愛又不敢愛,拖泥帶水又不乾不脆的故事應該會讓我覺得很厭煩的,最不欣賞這型的主角了,可是這故事看到最後,還是忍不住希望兩人最終可以在一起,或許是被女主角的癡情感動?亦或被男主角那種不能愛又想愛,愛了又不敢愛的矛盾心情所打動?
如果真要讓一個人永遠忘記自己的影響,個人覺得最好的方法就是說再見後永不在見,時間是最好的良藥而記憶沒這麼可靠,慢慢得過去也就這麼過去了,男主角弄這麼一齣大戲根本就是多此一舉,或許男主角潛意識裡也對女主角難以忘懷,相愛卻又不能在一起,可是我真的很喜歡妳,於是只能這樣告訴自己「願妳幸福」。可惡啦哩啦雜寫了這麼多沒完沒了,不過其實只要一句好看心得就可以結束了,就像書中的男女主角一樣,其實只要一句「我們在一起吧!」故事就可以圓滿了。
關於男女主角無法在一起的關鍵,總覺得還蠻像某種變相的債留子孫,不知道上一代的感情債這一代能不能也比照法律遺產上的拋棄繼承,總歸一句,逝者已矣。
另外我也好想要有整排挑高架空間的書櫃啊,不過在高房價的台灣,還是做夢夢一夢比較快,唉。